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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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我市优质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帮助企业拓市场稳增长,市经信局于2020年1月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第一批《2020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已公布,共有438家企业2000余种产品入围。应指示要求,协会将围绕纺织类产品组织开展本年度第二批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加工或制造业企业;

2.企业已正常运营3年以上,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3.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一年,上年度已列入推荐目录的企业,本次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产品条件

申报产品所属行业主要为电气、建材、智能化装备、纺织服装、家具、文体用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医疗器械、交通运输设备等,产品由政府职能部门认定(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2.宁波市级及以上重点工业新产品;

3.高新技术产品;

4.获省、市名牌产品(包括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

5.获国家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宁波市知名商标产品;

6.我市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成长培育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

7.由所在地经信局(经发局)审核同意,并推荐上报的行业内技术领先、具有引导作用的创新产品(须由推荐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2020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纸质及电子档资料报行业组织或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市)经信局,由后者审核并盖章;另请提供其他能体现企业产品竞争能力的相关资料(如近年来在其他地级市政府或国有投资企业中标项目情况);

2.行业组织及各区县(市)经信(经发)局初审并汇总(附件2),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经信局(需附企业《申报表》原件);

3.市经信局对各地上报推荐产品,征求行业部门、协会意见后进行择优甄选,并在市经信局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正,正式发文公布《2020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第二批),并推荐有关部门、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四、有关要求

1.请各负责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对尚未列入第一批并有需求的企业进行排摸,组织做好第二批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并建档备查。审核汇总后(并附企业《申报表》原件)于2020年6月2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生产服务业与新兴产业处,以便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2.各申报企业的材料真实性,纳入企业诚信评定并备档,由申报企业负责。

3.各地经信部门具体联系人信息见附件3。

协会联系人:李添威 电话:15857409971

 

附件:1.2020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申报表

                   2.2020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汇总表

                   3.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工作联系人汇总表

 

 

        宁波市纺织行业协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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