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16〕195号)中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更名要求,现将2017年宁波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更名审核对象
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已经变更、未办理更名审核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更名审核流程
1、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同时将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目录”(附件2),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1份,封面采用单色纸张并按照附件3样式填写,加盖公章后送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复核。
2、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应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帮助企业补充完善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6月10日前将收集汇总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一并提交我办。
3、我办将企业提交的更名信息转送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财政局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审核。
4、经审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我办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三、注意事项
1、企业提交名称变更申请之前,应先办理知识产权权属人名称变更。
2、对于今年拟参加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通过认定或者复审),企业名称已经变更、且未办理更名审核的,应先办理更名审核,通过后再提交重新认定申请。
3、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更名审核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美君 电话:89187097
E-mail:610949279@qq.com
地址: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1609室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docx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装订目录.docx
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docx
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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