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二批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拟推荐目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46号)、《关于推进科技争投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5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8〕125号)等文件精神,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加快重点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实施单位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宁波市科技局经与市级有关部门充分讨论,启动了2019年度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组织推进工作。经企业申报、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以及市级有关部门联合议定,现将2020年第二批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拟推荐目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16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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