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不少与纺织相关的新政开始实施。小编整理出一份小总结,纺织人迅速get起来!
环境保护税法施行
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已经退出历史舞台。
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环境保护税法》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纺织废水主要包括印染废水、化纤生产废水、洗毛废水、麻脱胶废水和化纤浆粕废水5种。据统计,纺织印染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国工业废水统计排放量的7.5%,居全国工业行业第5位,总量为14.13亿吨/年。其中,印染废水是纺织工业的主要污染源,年排放量约为11.3亿吨(占纺织印染业废水的80%),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6%。
纺织品等铁路货运价实行市场调节
1月1日起,铁路集装箱、零担各类货物运输价格,以及整车运输的矿物性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工业机械等12个货物品类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整车运输具体货物品类中涉及纺织品、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丝、毛、化学纤维、纱、线;纺织品、针织品;鞋、帽、服装及其他编织、缝纫品;皮革、毛皮及其制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1月1日起,将执行国铁统一运价电气化路段收取的电力附加费并入国铁统一运价,不再单独收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整车运输各货物品类基准运价不变,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国家规定的基准运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的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水平。
通知强调,对实行市场调节的货物运价,铁路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要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坚持用户自愿原则。
我国部分进出口关税调整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经国务院批准,继2017年12月1日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之后,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国还对其他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其中,为促进“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区建设,我国将对原产于26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2018年新实施的有中国与格鲁吉亚自贸协定,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东盟、巴基斯坦、韩国、冰岛、瑞士、哥斯达黎加、秘鲁、澳大利亚、新西兰自贸协定;继续实施的有中国与新加坡、智利的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安排;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将适当扩大实施零关税的商品范围,继续实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为适应国内产业发展和进出口管理需要,2018年还将调整部分税则税目。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549个。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于1月1日起实施。新版中小企业促进法设立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为企业降成本,设“权益保护”专章,加大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力度。这些措施,兼顾市场公平和保护,让中小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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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