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台新规,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2017.5.27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原有规定的部分条文进行修订,上交所、深交所也出台相应细则完善减持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新政修改主要包括:
1)扩大适用范围:在规范大股东(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行为的基础上,新规对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进行监管。
2)限制集合竞价减持比例: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解禁日期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数量的50%。
3)强化集合竞价减持披露:大股东及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
4)完善协议转让规则: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5)完善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监管:大股东或其他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6)新增董监高减持限制: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时,应当在其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7)完善股份计算方式:大股东规定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减持时大股东及其一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合并计算。
纺服行业近期上市或完成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受影响相对较大本次新规出台对所有上市公司的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行为都有影响,其中近期上市或完成非公开发行的公司通常限售股比例更高,解禁期满后股东减持的预期更强,在新规出台后股东持有股份的流动性变差,未来减持进度将受到较大影响。
目前纺织服装行业有23家上市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但尚未解禁,公司数量占行业总体24.47%,未解禁市值占行业总市值5.72%;其中山东如意、江苏国泰、商赢环球等公司尚未解禁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占总股本超过30%。对于这23家公司而言,定增对象在解禁之后12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且解禁后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减持压力缓解。
纺织服装行业有20家上市公司IPO后尚未完全解禁,公司数量占行业总体21.28%,未解禁市值占行业总市值10.23%;其中太平鸟、哈森股份、中潜股份等公司未解禁股份占总股本超75%。对于这20家公司而言,新规出台后原股东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得超过总股本的3%,次新股的减持压力得到缓解。
另外,对于实施股权激励存在限售股的公司来说,本次新规影响在于接受股权的董监高人员在离职后仍需遵守新规对于减持的限定,但股权激励限售股规模较小、影响不大。
减持新规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绩优白马龙头长期受益过去市场上上市公司股东利用概念炒作推高股价配合减持、利用大宗交易规则过桥减持等行为时有发生,影响市场公平。新规对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行为进行了规范,减缓其减持速度,避免大幅、集中减持行为扰乱二级市场秩序,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近期监管层不断出台新政策整治资本市场乱象,本次减持新规是此前监管思路的延续,表明监管层对不规范减持行为的限制加强,促使上市公司股东专注于公司治理与经营,也有助于引导投资者转向价值投资、减少短期炒作行为。
新规出台对所有纺织服装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进度或计划产生影响,其中23家已完成定增尚未解禁、20家IPO后未完全解禁的公司受影响较大。对于这部分定增及IPO原股东尚未解禁的公司,短期来看新规限制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数量和速度,改变股票供需格局,减小大规模减持对股价的冲击,对近期解禁压力较大的公司尤其是次新股的股价有一定支撑。此外从潜在影响来看,减持新规将导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流动性减弱,投资者对定增项目更为谨慎,正在筹划定增的公司可能受到影响。
我们认为监管层将继续治理资本市场乱象,营造公平良好的投资环境,中长期来看不注重内生增长、靠概念炒作股价的上市公司将受到诸多限制,治理规范、内生增长稳健、规范进行资本运作的白马龙头及成长股的投资价值将得到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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