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涉华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终裁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作者:秘书处  发布日期:2025-09-04

2025年9月1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778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印度、越南和泰国的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74.98-390.94美元/吨、印度为194.69美元/吨、越南为297.95美元/吨、泰国为171.21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的巴西税号为5503.20.9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3月2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11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行业协会于2023年10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短纤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10月16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56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2024年10月21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4年第653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印度、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短纤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2025年1月2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688号决议称,鉴于中国企业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和印度企业Reliance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重新审核临时反倾销税的申请,重新确定上述国家聚酯短纤的临时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的临时反倾销税由61.09-397.04美元/吨调整为56.23-397.04美元/吨,印度的临时反倾销税由260.47美元/吨调整为138.81美元/吨,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的临时反倾销税不变,措施自2024年10月21日起生效。


上一篇: 涤纶短纤普遍上涨 粘胶普遍下跌

  • 协会成功...
  • 组织引领...
  • 专业护航...
  • 基础产业...
浙ICP备2021034561号
关于我们网站主页联系我们在线留言

Copyright © 2017 - 2021 http://www.nbfzx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1034561号

主办:宁波市纺织行业协会 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桑田路666号福康大厦1008

宁波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