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Fishing Net)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印度以规避现行的反倾销税,建议对原产于马来西亚或进口自马来西亚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和有效期与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渔网相同,税额为2.19美元/公斤。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6081110项下的产品。
2017年3月31日,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孟加拉国的渔网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3月5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8年4月10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0/2018-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1.51美元/公斤~2.19美元/公斤、孟加拉国2.69美元/公斤,有效期至2023年4月9日。2022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高密度聚乙烯渔网及农用渔网,主要调查的是100%的尼龙渔网或尼龙含量50%及以上的混合渔网,其他类型的渔网不在调查范围内。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先后于2023年1月6日和2023年4月6日发布公告,2次延长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至2023年9月9日。2023年2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印度以规避现行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3/246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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