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决定继续对华渔网征收反倾销税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作者:秘书处  发布日期:2023-09-02

202382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8/2023-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36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Fishing Net)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2.19美元/公斤。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由无论是100%尼龙还是混合尼龙制成。在混合的情况下,包括含50%或更多尼龙的渔网(重量计)。高密度聚乙烯(HDPE)渔网不在征税范围内。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涉56081110项下的产品。

2017331日,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孟加拉国的渔网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35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8410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0/2018-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1.51美元/公斤~2.19美元/公斤、孟加拉国2.69美元/公斤,有效期至2023410日。202293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32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印度以规避现行的反倾销税。20236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20236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09840/ENG/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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