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出口美国须符合阻燃性标准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隶属吴江海关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1-18

2021年以来,因纺织产品阻燃性不符合美国阻燃标准,对消费者构成烧伤风险,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已对产自我国的相关纺织品发布了12次CPSC召回通报,其中睡衣产品9次、小块地毯产品3次。

我国是纺织品出口大国,而美国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国之一,其纺织品技术法规特别强调纺织品的阻燃性能要求。美国《易燃织物法》(FFA)规定,进入美国市场销售的纺织品的燃烧性必须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服用纺织品必须达到16CFR1610规定的Ⅰ、Ⅱ级要求;儿童睡衣的要求更高,必须达到16CFR1615和1616规定的要求。

海关提醒:国内纺织品出口企业密切关注国内外纺织服装的最新法规及标准,加强标准研究,明确质量要求;从“源头”把关,选用合格的面料辅料,辅以优良的设计工艺;同时加强对标测试,应特别关注美国、加拿大等国特殊的儿童睡衣燃烧性标准,避免出口纺织品因阻燃性不达标被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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