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发表声明,指出基于中国对美施以报复,且拒绝改变其行为、政策与做法,USTR研拟对中国输美6000多个关税项目、价值2000亿美元商品征收10%从价税。并附上研拟课税的商品建议清单。我会为会员企业整理了本次征税提案的重要信息如下:
关于征税程序
此次征税并不会立即付诸实施。根据相关程序,美方在公布商品建议清单后,还要经过为期约两个月的程序,包括征询公众意见和听证会。听证会将于8月20日至8月23日召开。预计于8月30日后公布最终结果。
关于被征税产品
本次征税涉及6000多个税号的产品,征税清单长达205页。我会整理了纺织服装行业被涉及的产品类别。
涉及产品包括(仅指纺织服装统计项下产品)
39262:其它塑料服装及附件 |
4015:硫化橡胶(硬质橡胶除外)制的衣着用品及附件 |
4203:皮革或再生皮革制的衣服及衣着附件 |
43031:毛皮制的衣服、衣着附件 |
第五十章蚕丝 |
第五十一章羊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
第五十二章棉花 |
第五十三章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
第五十四章化学纤维长丝、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 |
第五十五章化学纤维短纤 |
第五十六章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
第五十七章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
第五十八章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
第五十九章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
第六十章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
第六十五章帽类及其零件 |
701911,701912,701919,701940,701951,701952,701959 部分玻璃纤维(包括玻璃棉)及其制品 |
涉及产品不包括:
第六十一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
第六十二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
第六十三章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
关于应对方案
在第一阶段340亿的征税措施落地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了产品排除程序,允许美国利害相关方(进口商、商协会)对被征税的产品申请排除豁免。如本次2000亿征税计划正式实施,美方届时可能将公布类似的产品排除程序,我会将及时通知各企业申请细节。
文章来源:纺织商会 法律部
上一篇:
孙瑞哲:纺织业传统但不落后 地位依然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