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的聚酯短纤(PolyesterStapleFibre)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或进口自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行为,但并未对印度国内企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故建议结束本次调查并且不采取反倾销措施。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5032000项下产品。
2017年2月2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应AlokIndustryLtd.、IndoRamaSynthetics(India)Ltd.和TheBombayDyeing&Mfg.Co.Ltd.提交的申请,决定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短纤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4月1日-2016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4月-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4年4月、2014年4月-2015年3月和2015年4月1日-2016年9月30日(倾销调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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