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的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日前检验了来自珠三角的20家知名品牌企业主动送检的1051份样品,发现约6%的样品中含有纺织品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其中2%的送检样品还检出高致癌性物质联苯胺超标,最严重者超标达190倍。
致癌物潜伏期20年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据该中心工程师张鹏介绍,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指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服装等纺织品使用了这些有毒染料后,其有害成分被皮肤吸收,并在人体内扩散,然后与人体正常新陈代谢过程中释放的物质混合起来,发生还原反应,形成致癌芳香胺化合物。
张鹏说,23种可致癌芳香胺中联苯胺的致癌毒性是最强的,联苯胺可以导致膀胱癌、输尿管癌和肾盂癌,潜伏期可以长达20年。
毒性远超过甲醛
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阮文红博士表示,可分解芳香胺致癌性远比甲醛厉害,因为甲醛有刺激性气味,且易溶于水,消费者买回纺织品后,一般用水洗一下就可去除大部分甲醛;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但不溶于水,而且从纺织品外观无法分辨,只有通过技术检验才能发现,且无法消除。
法制晚报追访
含毒染料服装原料未制成衣服进市场
记者今天上午连线了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分部(广州市纺织纤维检验所)的张鹏主任。
他称,这20家企业送检的样品全部是供应商提供的服装原料,并非服装成品,所以不必担心此次检验出的高致癌纺织品流入市场。
今天上午,北京市纤维检验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今年的第二季度开始,北京市将会专门针对服装产品中是否添加了芳香胺等染料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查。
今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纺织品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13种芳香胺在服装中绝对不允许被检验出。今年,北京市将根据新的国家标准,加大对服装生产企业的抽查力度。
但该标准实施过渡期为1年,所以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一律必须在吊牌上标注是否含芳香胺,否则将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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